
寵物的所有權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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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2-02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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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時是由您的男友購買該寵物,且也沒有贈予您的意思,則該寵物之所有權仍屬您的男友的。您僅能依法請求您的男友返還照料支出費用。
2、倘若您的男友有傷害或虐待寵物之行為,將違反動物保護法,可以向縣市政府檢舉。(倘若情結嚴重可以請主管機關沒入該寵物,並申請由您認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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