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你好:
母親於103/5/7過世,但母親與父親在法律上無婚姻關係,繼承人為子女,子女一名(女兒20歲),房子以繼承,則房屋貸款部分女兒尚未繼承,是否超過半年後將會變拋棄繼承?房貸部分銀銀行是否將房屋拍賣?或是有其它相關因素
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不會就變成拋棄繼承,房貸按時繳就不會被拍賣,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那我再請問教一下
是否必需將貸款部分母親改為女兒?銀行部分有無規定須在什麼時間內繼承房貸,改為女兒姓名?如沒更改,是否就視為繼承貸款?如需更改,是否需要保證人? 或需帶什麼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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