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務人員出言威脅我該怎麼辦
- 官威下的犧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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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2-1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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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為我跟公務機關有合約關係
2.那個公務人員還是該機關裡面第二大人物
3.他當日已先看過相關資料,但是資料填寫日期不達到他所想要的日期,他要求我當場要立即提供資料,但是我以尚未歸檔之理由拒絕,並請他如需要提供相關資料,求請他正式發公文來。
4.我不懂的事,公務人員行事不是應該更符合程序嗎
5.法院要求提供資料不也是需要正式函文告知嗎
6.因為我是一個小老百姓我就應該曲就於他的官威下嗎
7.公務人員說"你看我有沒有辦法可以治你"這句話不算威脅嗎
8.他還在公開場合直接指責公司,甚至要求公司將我換掉
9.我真的不懂一個公務人員可以利用他職務上的權利,以我態度不佳要求公司將我辭掉
10.我每天幾乎以淚洗臉,每天都擔心我自己不知道會被怎樣整治,每天都睡不著覺
11.公司為了要息事寧人,決定犧牲我
12.這世界上啟有公理所在,這世界上啟有公平正義所在13我雖然沒有錄到他對我說"你看我有沒有辦法可以治你"這句話,可是我有人證,因為他是在公開場合說的,但是我有錄到他以我態度不佳要求將我換掉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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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2-11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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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這句話,有成立恐嚇的可能,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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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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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2-11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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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具有相關之證據及證人,似可對其依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對其提告恐嚇危安罪。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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