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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我在別的地

  • 謝旻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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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12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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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4
  • 律師您好:我在別的地方發問都沒有人願意回覆我,我想請教您 我在購買某家保健食品 向我推銷的人在我買之前告訴我的使用方式是錯誤的,並在我使用完無效給予我的回應和當初購買時講的不一致,請問他的行為是否在欺騙消費者? "公司產品規定使用方法為, 3個月為一個規定循環,不能分開共用,是調整不是改變基因,90天配合3333飲食。但是在買之前他強調告訴我的使用方式是和家人共享,本人使用一個月,媽媽使用兩個月,這樣可以達到效果!無效退費,並都有錄音存證。 產品90天都是由本人使用完畢,效果卻不理想,行銷者給我的回覆是"你必需要90天每一天不能少的配合3333飲食"這樣才有辦法達到效果。 在買之前他跟我說可以共用,在買之後又說一定要90天都要使用,請問他這樣是否有錯?
  • 呂文正 (呂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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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12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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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342號
  • 您好,想請教您購買何種保健食品? 依您所述,這家公司可能涉嫌違反健康食品衛生管理法之規定, 民事您可以請求退貨退款、損害賠償及懲罰性違約金等, 刑事若該公司產品有明顯誤導或是不實宣導,致使您陷於錯誤而購買, 該等人員可能亦涉嫌詐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