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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我在別的地

  • 謝旻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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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12 14:49 
  • 文章人氣:370
  • 個人積分:4
  • 律師您好:我在別的地方發問都沒有人願意回覆我,我想請教您 我在購買某家保健食品 向我推銷的人在我買之前告訴我的使用方式是錯誤的,並在我使用完無效給予我的回應和當初購買時講的不一致,請問他的行為是否在欺騙消費者? "公司產品規定使用方法為, 3個月為一個規定循環,不能分開共用,是調整不是改變基因,90天配合3333飲食。但是在買之前他強調告訴我的使用方式是和家人共享,本人使用一個月,媽媽使用兩個月,這樣可以達到效果!無效退費,並都有錄音存證。 產品90天都是由本人使用完畢,效果卻不理想,行銷者給我的回覆是"你必需要90天每一天不能少的配合3333飲食"這樣才有辦法達到效果。 在買之前他跟我說可以共用,在買之後又說一定要90天都要使用,請問他這樣是否有錯?
  • 余昇峯 (余昇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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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13 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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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6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471號
  • 您好: 原則上您的案件比較傾向消費糾紛,建議您可向消保官申訴。至於是否構成詐欺部分,如其施以詐術使您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則可能構成詐欺,然是否真的構成犯罪仍待法院認定。以上供您參考。 如滿意我的回覆,請不吝於給予評價;另如有其他疑問,歡迎mail至rtty001@gmail.com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