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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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2-13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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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77條規定: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您可將相關驗傷單及證據資料彙整,至地檢署提起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以維護您的權益。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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