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師、朋友們大家好,事情是這樣的:
今天我女朋友接到電話說包裹(一雙鞋)已經寄達大學(大學已簽收),請我女朋友去收發室簽收,但我女朋友到達收發室後發現他的包裹被領走了。
收發室表示說會要求學生出示學生證及手機最後簽名才能領取包裹,但我女朋友看簽收簿發現簽了她的名字,但簽名方式跟她本人差異很大,所以確定不是她簽收的。
請問我應該要怎麼辦?
回覆 紅豆杉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朋友們大家好,事情 ... (恕刪)
各位律師、朋友們大家好,事情 ... (恕刪)
現在收發室表示說都會看學生證跟手機核對身分,認為程序無誤不願意處理這次的事情
請問我要直接去警局報案嗎?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對方未經您女友的同意偽簽,並取走財物,此部份恐有涉嫌偽造文書及詐欺罪嫌,可以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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