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公寓)樓下一樓住戶加蓋,加蓋地方也包含公設,加蓋完後還出租給其他人,經舉發後,工務局認定為違建戶,但工務局態度消極,請問樓下一樓住戶已觸犯那些民法或刑法條文?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法可能涉嫌觸犯竊佔罪,可至地檢署提告之。民事可請求共有物返還請求。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刑事可提告竊佔,民式起訴請求拆除返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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