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幾個月前 我在線上遊戲有罵了別人白癡之類的話
結果對方真的跑到警察局 去告我彷害名譽
可是我也忘了我到底罵了什麼
今天我收到警察局的通知 所以我一定要去跑這趟做筆綠嗎??
我有問過警察局 他說當事人不會出現? 那我想談合解 怎麼談呢?
一定要去做筆錄,建議找律師陪同,談和解的話可以開庭時再來談,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反正我就是要跑一趟就對了 然後流程可能就會回高雄處理了嗎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定要去做筆錄,建議找律師陪同,談和解的話可以開庭時再來談,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請問筆綠不能在高雄做嗎??
請問筆綠不能在高雄做嗎??
哪個分局約談就是哪個分局做筆錄,地檢署那邊就要看有沒有移轉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做完筆錄後,於偵查庭中向檢察官表達和解之意,循官方之合法和解流程,對您較有保障。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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