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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宗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6-01 | 最近登入:103-18-01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我記得幾個月前 我在線上遊戲有罵了別人白癡之類的話             結果對方真的跑到警察局 去告我彷害名譽 可是我也忘了我到底罵了什麼 今天我收到警察局的通知 所以我一定要去跑這趟做筆綠嗎??                     我有問過警察局 他說當事人不會出現? 那我想談合解 怎麼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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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1-16
反正我就是要跑一趟就對了 然後流程可能就會回高雄處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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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1-16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定要去做筆錄,建議找律師陪同,談和解的話可以開庭時再來談,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請問筆綠不能在高雄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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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