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平面設計師,我的平面設計作品有一小塊使用了"鄧麗君的勞軍照",被競爭對手向我的客戶說:"已故名人肖像權享有50年保護",但因我們繪製之前已特別注意相關法規,並未發覺有這一條款,故想詢問律師,是否有這一條款?若有,我們該如何回覆?若沒有,我們又該如何回覆?
您好!肖像權是人格權,始於出生,終於死亡,人死亡後即無法再主張肖像權,因此您並不會侵害肖像權;但是,拍照的攝影師對該照片享有著作財產權,期間持續到攝影師過世後50年,因此若未得攝影師或其繼承人同意,您使用該照片可能侵害其著作財產權。以上謹供您參考。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38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55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87
陳瑀 律師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0930299563
第 4 名 目前評價 45
張哲軒 律師
竣元律師事務所
0983131519
第 5 名 目前評價 35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702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830
第 3 名 目前積分 1280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104
第 5 名 目前積分 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