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母離婚後,因生父積欠信用卡債務兩千萬,現行法律雖有「拋棄繼承」與「限定繼承」等法律,可避免未成年子女繼承大筆債務,「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都需自知悉繼承開始後三個月內提出申報。
詢問一、那麼若生父已無法聯繫、失去聯絡,生母是否必須每三個月去查詢生父的存歿狀態,才不至於超過申報時間,導致孩子繼承債務?
詢問二、所謂限定繼承,若生父信用卡債約兩千萬,財產無,那麼孩子若無辦理拋棄繼承的話,繼承關係會是....?
法定期間是自知悉繼承開始時起算,故若客觀上您們確實尚未知悉被繼承人死亡之事實,則法定期間即未開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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