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東家冒名開立個人銀行帳戶,接收款項以規避大陸所得稅課徵
- A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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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2-0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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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本人於2012年10月1日從??A企業的中國分公司(以下簡稱B公司)離職,於2014年1月20日發現B公司在傳真給各協力廠商的尾牙贊助函中,要求協力廠商將贊助款項匯入本人名義開立的銀行帳戶中,但該銀行帳務非本人申辦或經本人同意授權申辦,B公司冒用本人台胞證於該公司合作的銀行開立本人的個人銀行帳戶,用以接收協力廠商匯入年終尾牙贊助款項,並可規避中國的企業營業外所得稅課徵。
上述事件是由於協力廠商以圖片型式發送給我確認才發現的,請問我應該怎麼維護自身權益,是否先報警並寄發存證信函呢?
以上還請協助,謝謝!
- 高雄張景堯 (高雄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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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2-10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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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沒有經過授權 對方行為確實有偽造文書相關犯罪的問題 2.至於是否用以規避地陸地區課稅 這部分你是否會被追稅捐 可能還是有所疑問 但建議可以先行提出告訴 確保自己權益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 高雄張景堯律師 正笙法律事務所 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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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2-10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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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似有偽造文書之相關疑義,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提出刑事告訴,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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