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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網路遊戲而被告詐欺

  • 阿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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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20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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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2個月前因為8591上的交易過程中發生誤會而被告

    真正詐欺的是網路遊戲內的不知名玩家

    事後也發現是誤會,已經去過花蓮當地的偵查隊做到案說明

    而最近收到傳票要出庭又要下去花蓮一次

    在8591上有48小時的交易期限而對方在48小時未到之下到警局報案

    而我們也在48小時內就已經完成交易並無詐欺都有紀錄存在 ,這樣的情況下是否可以反控對方誣告?那如果和解可以要求對方賠償?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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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22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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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169條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您有相關證據可證明對方有意圖使您受刑事處分,你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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