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幫忙 (關於無任何前科初犯 吸食安非他命勒戒及戒癮治療相關問題)
- 小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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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2-22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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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有開臨時庭 檢察官問及我有無吸食毒品 我想說前天使用的應該不會被驗到 所以我說沒有 事後我問我朋友 一定會被驗到的
我想請問 我23歲 女性 沒有任何前科 初犯
1.這樣一定會被勒戒嗎? 有其他的替代處分嗎?戒癮治療?緩起訴?緩刑?
2.因為聽說可以申請緩起訴 但是要怎麼聲請呢? 要甚麼時候聲請比較好?
3.法院應該會寄通知到家裡(傳票之類的) 我不敢給家人知道
可以更改寄送地址嗎???要如何更改??
4.我已經驗尿過了也開過庭了,還可以申請戒癮治療嗎?費用大約多少?花蓮地區也有提供戒癮治療嗎?
懇請大家幫幫忙 感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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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2-23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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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法院裁定前,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戒癮治療之替代療法,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後,再對其抗告,就比較困難了。
以上,呈請 鑒核。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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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2-23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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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所涉為第二級毒品,後續應視驗尿採證之結果而論處,若驗尿呈陽性反應則以施用第二級毒品罪來處理,若是初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並不會直接以施用毒品罪起訴判刑,檢察官原則上應依法聲請法院觀察勒戒,但是檢察官也可以透過醫院戒癮治療方式為附條件緩起訴處分。
一般而言,依我個人經驗自查獲、檢察官複訊後一般會在驗尿報告出來之後(鑑定時間多久並不一定)會接到地檢署的開庭通知,但也有些檢察官是會在驗尿採證之鑑定結果出爐後直接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裁定的,所以本件建議您趕緊具狀向檢察署聲請附命戒癮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否則一旦檢察官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聲請觀察勒戒裁定,則只能進入觀察勒戒處所執行(到戒治所裡關起來約40至50天)了。
另外,若驗尿呈陰性反應,則不構成施用第二級毒品罪,但會以持有第二級毒品罪來處理,依法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施用毒品罪)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
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金。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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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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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2-26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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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為您聲請戒癮治療之替代療法。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抗告,就非常困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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