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到某家汽旅消費 離開時無意帶走裡面的東西
同年12月又到那家汽旅消費 當天業者有來電通知房裡的東西不得帶走
但又在無意的情況下帶走
過了幾天收到警察來電 我才知道那些東西是不能帶走的
筆錄做了我也承認有拿 警方要我跟業者達成和解
和解了 也賠償業者所有損失 也清楚寫下和解書 賠償金額 不追究一切法律責任之類的
昨天我收到傳票要我開庭
我想請問通常這總案件會不會判刑
因為總共拿了2次所以如果判會不會變累犯 還是一罪一罰之類的
我是公職人員 如果判刑了 對我的工作有無影響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因竊盜罪非告訴乃論,開庭時就犯罪事實為認罪表示,並提出和解書正本,表明已和解,盼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前科紀錄會跟著您一輩子,不可不慎,建議您仍須尋求專業律師協助釐清事實及出證,俾維您的權益。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8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50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87
陳瑀 律師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0930299563
第 4 名 目前評價 45
林佳鈺 律師
德承法律事務所
0958186313
第 5 名 目前評價 44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624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700
第 3 名 目前積分 1278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104
第 5 名 目前積分 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