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因個人興趣從事發明 ,在研讀好幾本書 及自己花錢在家做了實驗後 , 設計了 一個新裝置 , 為搶時效, 於設計完成後立刻以個人名義'申請了台灣專利,因為與我個人職務完全無關 且無受到公司任何資金協助 ,也無使用公司設備 與經驗 .在數個月後 ,因專利法 規定 完成發明後應以書面告知公司 ,我將新發明以書面告知公司 , 公司很有興趣 要我讓渡給公司 但獎勵金非常少 ,請問我可以拒絕嗎 或是如何保障自己的 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您是屬於專利權人,所以公司要取得專利仍需經由您的同意,若公司所提出之條件您無法接受,當然仍可以拒?,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大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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