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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債務人的反擔保提存金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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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26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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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因為反擔保金有其目的,若擔保原因未消滅,就不能發還給債務人,所以也還不能讓您執行;您可以陳報擔保原因是否已消滅,也可以提出異議。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土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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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26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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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因為反擔保金有其目的,若擔保原因未消滅,就不能發還給債務人,所以也還不能讓您執行;您可以 ... (恕刪)

    沈大律師您好:

    可是本人不清楚供擔保原因是指什麼,也不知道原因是否已消滅,可以直接陳報法院說不清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