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與先生分居四個多月,離婚有共識,但是對於小孩的監護權無共識,請問我是不是先跟他辦理離婚,再處理小孩的問題?還是要兩個同時進行比較好嗎?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離婚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部分應同時進行比較有談判籌碼。 ... (恕刪)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離婚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部分應同時進行比較有談判籌碼。
... (恕刪)
如果對方不想走法律途徑,只是希望和我一起簽離婚協議書,小孩子一人一個,但是因為他的脾氣問題,實在不放心將小孩讓他照顧,我希望能夠先讓兩個小孩在我這裡照顧(從小也是外婆幫忙照顧的),還有對方說如果一人一個,要等到他能忘記我的時候,才肯讓我見跟他的那一個小孩,這樣子可以嗎? 對於我得到兩個小孩的監護權機會大嗎?
如果沒辦法協調還是建議先離婚至於監護權另行以訴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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