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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用圖片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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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4-08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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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要求對方賠償並且不得再行盜用圖片,仍不會構成刑事恐嚇罪,因此無須過於擔心.

    2、至於和解的部份,只要雙方出於真意簽立的,都是有效成立的,只是有沒有保障的問題.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