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民法第768條(動產所有權之取的時效)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者,取得其所有權。
如果家具屬於動產,若我奶奶購買家具放置在我家超過10年都沒有搬走,而我們也有在使用該家具,也是有親戚看見我們使用,我奶奶有居住在我家,奶奶購買的家具是不是歸我家(屋主)所有,懇請專家幫我解惑,感恩不盡。
您好!請先問清楚奶奶的意思。奶奶如果要送給您就是您的;奶奶如果只是要借您使用,您只有使用權,您如果主張是以「所有意思」占有,您可能已經犯了侵占罪。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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