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兩個小孩,白天由姐姐照顧,晚上下班回去由夫妻倆共同照顧
但丈夫因工作關係必須要交際應酬,每次都喝得醉醺醺的回家,不然就是小孩放著給我顧,自己跑出去吃喝,想問如果因為這樣受不了,如果離婚(因為男方賺的比我多),我要如何舉證?監護權要如何才能歸我?
受不了是指想離婚? 要離婚,協議不成的話,就要以法定離婚事由起訴,至於監護部分,就你所述,由你取得的機會很大,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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