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幫幫我
- He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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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4-20 20:46 最後編輯日期:103-04-20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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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先生已經要離婚,目前還在僵持當中,因小朋友開過刀有心臟病,需要我的照顧,所以已先偕同小朋友(2歲5個月)回娘家住一星期,期間並沒有任何阻止他們看小孩的事情發生,今天對方全家四人,以看小孩名義,過程中不斷故意言語挑釁並錄影蒐證,還直接向我動手推擠,導致小孩驚嚇大哭,我想請問的是,今天由於還是婚姻關係,無法阻止他們看小孩,但是若對方一直用這種方式,請問該怎麼辦?我們之間的官司是無法避免的,因為雙方都堅持要小孩監護權,但在監護權尚未明確之前,我可以以今天的事由不讓他們看小孩,僅電話聯繫嗎?若真的阻止他們看小孩會有問題嗎?我該怎麼做?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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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4-21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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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阻止他們看如果時間太長,會有略誘罪的問題,建議可以先聲請暫定監護權,就可以阻止對方看小孩,並且快點提出離婚訴訟。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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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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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4-23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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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盡快提出離婚訴訟,並爭取子女之監護權。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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