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糾紛
- 柯期文 律師會計師 (YESOH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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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5-01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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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給我兩張.當天拍的不只兩張】理論上他說的,應該沒道理,那兩張照片請好好保存,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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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5-01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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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保存那二張照片,做為您以履行旅拍之證據,對方若再打電話騷擾您,您可錄音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高雄張景堯 (高雄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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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5-02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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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已經有讓對方拍照 這些錢你應該目前不需要還給他 最多也是成立債務不履行的問題 不太會構成刑事詐欺罪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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