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鄰居
- 粥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5-03 00:45
- 文章人氣:1299
- 個人積分:4
-
這件事情一開始
是於撿回收的鄰居常將回收物放置我家大門
導致影響出入與感觀。
多年來常告知請勿堆放
總是一兩天內移開後,沒幾天又開始堆放。
近期因忍無可忍
且堆放物常影響巷內車輛進出(包含其它巷內鄰居)
所以我就報警清除路霸。
偶後我錄到了一次她刻意摧油門製造噪音的錄影。
我就將巷子封起不再讓人騎車只允走路。
之後她一陣子無法再騷擾我們 ,直至某日半夜燒一把香來插至我家大門
我報警讓警方來處理。
再來沒幾日開始,則開始每日騎車經過我家門前就會鳴喇叭。
且囑咐她其孫子三人一同做此事。
一開始不以為意以為是有它人按的,後來發現又是她們則覺得很生氣。
於是再報警,而警方想幫我卻愛莫能助,後來建議我錄影當證據。
今天來此詢問
是想請問,對於此鄰的各種作法
我方可以以何種方法來讓她負上法律刑責。
以我目前所知
我家是屬住宅區且無號誌路段,基本上不能亂鳴喇叭
而鳴喇叭與製造噪音是與”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72條之三”有關
但如果在此地方,想請問律師們的意見建議,關於如此者
我方開如何讓她一次到位性的,吃上公訴罪。
ps:因為我家目前沒什麼經濟力和時間能跑法院告她,所以想看有無不用我方自身出庭也能讓她負上法律刑責
ps(2):是否我該錄影錄到她製造噪音的片段,然後再寄上存證信函?
第 1/1 頁
- 1
共 2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