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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收養我先生的兒子

  • 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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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6-17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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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想收養我先生(50年次)的兒子 , 前妻已往生,小孩是82年11月出生 , 我是68年12月出生 ,法院駁回說我與小孩年齡差距不足十六歲 , 可是我沒有小孩 , 也不打算生 , 也真的把她當我的小孩一樣 , 沒有其他的辦法嗎 ?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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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6-17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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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8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一般收養年齡差距要20歲以上,您收養先生的小孩,已經放寬為16歲差距,這是強制規定,違反者無效。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