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前夫協議離婚2年多,2個小還都跟我生活,當初在離婚協議書上載明共同監護2個小孩及共同負擔小孩的教育費及生活費,但是今年開始他便開始不履行支付扶養費,生活費教育費都由我ㄧ人負擔,造成非常大的壓力跟負擔,寄了存證信函也尚未處理,竟也回我存證信函,說我所言非事實,我該如何要回小孩的監護權,是否直接至法院申請訴訟對我比較有保障?直接到法院會有人幫助我寫訴狀嗎?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88-391-475
你好:
當務之急是提出訴訟請求給付扶養費,包括之前代墊之部分亦可一併請求,
至於監護權之改定,單就未給付扶養費稍嫌不足,尚須其他事證,
歡迎來電諮詢0422209228
http://changshin999.blogspot.tw/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4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3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事務所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590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552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7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276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