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的問題是:我有一個很好的IDEA.關於包裝膠帶.類似故宮膠帶"朕知道了"的梗.想要賣給生產膠帶的公司或通路商.但我這IDEA有可能無法申請專利(即使可以也曠日廢時).所以我想將這個IDEA出售.當我找買主時.我得要保護自己的權益.故請問1.若與買主簽書面協議.如"當現時他不買.但若干日內該公司依此IDEA生產時.得付我權利金"(當然我可確定此產品目前全國皆無).這個方法可行嗎?2.若可行.該如何書以文字?3.若不可行.有其他方法嗎?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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