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媽媽診斷為精神障礙,妹妹盜領媽媽存款,我想為媽媽辦理監護宣告,爸爸已同意,但僅妹妹別有居心遲不肯同意,請問該如何處理??
關於您要聲請母親之監護,依民法第14條1項規定: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聲請,為監護之宣告。
由您父親名義即可聲請,毋庸經您妹妹同意,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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