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公司主管把我跟一位離職的女員工.在FB社群網站上的對話.列印之後張貼在公佈欄.還有吃飯的地方!!想請問公司主管是否侵害到我的權益!!細節如下:
7月31日離職女員工在FB社群網站上跟我為好友關係!!細故離職之後.我在她的版面上留言!!留言的內容.對公司的利益.權益都沒有影響!!但在8月2日公布欄.飯廳上卻出現.我在那離職女員工的對話!!張貼的地方.我均有拍照!!主管未經我同意之下.複製.列印.張貼..讓我不堪其擾!!試問她有無犯法之嫌疑...謝謝~
要是我可以提告我那主管的話!相對該名離職員工是否也可以提出告訴?麻煩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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