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師你好
我住在大樓的住戶,大樓的規約雖然有說明基地台架設或重新續約,要頂樓的住戶同意,我雖然住二樓,我對管委會沒公告也沒住戶同意書就跟廠商續約,有點很氣憤!!聽說之前都是一年一簽,這次卻一簽就是兩年,而且還是住戶大會前一個月簽的,更氣的是住戶大會決議不再續約基地台,竟然是被隱瞞的情形下,已經續簽的事實(半年後才不小心公布出來),我想請問的是我要如何讓管委會不能為所欲為?
可以對管委會之委員提告背信.
回覆 許志嘉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對管委會之委員提告背信.
請問是我可以提告還是頂樓住戶可以提告?
再請問管委會是102年11月簽約,至今已經9個月了,已經超過追訴期6個月,是不是不能提告了?
好黑的社區呦~跟我家的一樣..但我的是一簽5年>< 各位
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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