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律師
我朋友因為和一群朋友聚集時,點了兩個傳撥小姐
當下他們有吸食凱它命,他們被抓時有承認吸食,也有驗尿罰錢
但是現在被檢察官起訴轉讓罪,我清楚知道轉讓罪的定義
其他人不說,我朋友[女]是跟她男朋友一起去的
女生當然是不會點傳撥小姐 ,更不會請傳撥小姐吸毒
那為什麼我這女生朋友也被起訴轉讓呢?
被告的毒品持有者翻供了三次,而檢查管跟法官都做採信
那遇到這情形該怎麼做呢?
您好,檢察官和法官是依證據認定事實,因資訊不足無法全盤分析,但推測可能是有不利的證物或證詞證明女生有轉讓行為,建議找專業律師協助閱卷,以釐清不利證據為何,為您朋友做有效的辯護。
因為我朋友是跟她男朋友一起去的
兩人當時還沒結婚
但是有一個人的證詞說她男朋友從[女方]的皮夾裡拿錢出來
但是其他大家人證詞是沒有的
還有想請問您
為何被告的毒品持有當事者可以翻供
而三次證詞都不一致而檢察官及法官都採信呢?
諮詢專線是現在也可以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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