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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民事的簡易庭

  • 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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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8-15 00:03 
  • 文章人氣:1244
  • 個人積分:4
  • 你好,我情形是車禍民事簡易庭 ,去年兩台都是左轉車的情況,對方是外側加速擦撞到我,有請警察畫圖,筆錄,聯絡對方,對方說他保險公司會跟我聯絡,過一個月我寄簡訊,對方一樣說會連絡,然後一直沒下文,本來想說對方修車比較貴,我就算了,過了八個月,收到民事簡易庭的損害賠償,對方保險公司起訴我未保持安全距離,幸好我的行車紀錄,單據,照片,簡訊 都還留著。

    今天開調解庭,因為我行車紀錄很明顯,是被撞的一方,,調解委員看完行車紀錄後也看不下去,說直接行車紀錄燒成光碟,庭上提出就好,看法官要直接判,還是送鑑定,不需要寫答辯狀保險公司說就由法官去提肇事責任鑑定,所以直接走訴訟流程。

    由於是簡易庭,我不是很確定程序。

    1.請問我是將證據準備好,庭上提出就好,還是需要答辯狀

    2.答辯狀需要的證據中的行車紀錄,也需要燒成光碟寄給保險公司?

    3.要在開庭前將答辯狀還有證據謄本寄到法院和原告(保險公司)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