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親權問題…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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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8-15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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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只有分居一個月是無法暫定親權的
必須無正當理由分居六個月以上
而且這種案件警察不會介入的
建議你提早提出離婚或者雙方白紙黑字寫清楚
這樣打官司如果對方有違反協議
還可以當證據有利我方爭取親權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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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張景堯 (高雄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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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8-15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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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說夫妻分居 那應該還是有婚姻關係存在 那兩人應該都是該子女監護人 所以要報警處理可能有問題 警方應該會認為這是你們家務事 2.如果分居滿六個月 可以請法院定子女由誰監護 一個月則需要離婚才有定監護的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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