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公司已服務近三個月,上周四進公司之後,約在早上十點時接到總經理電話,說主管們有事,今天同仁們都不需到公司,可以下班回家,隔天週五上班,主管卻改口說我週四不上班視為曠職,要求我簽離職單做到當天,但這非事實,又沒有錄音,該如何處理,雇主有違法的地方?請協助回覆感激不盡!!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雇主確實有違法解雇之情事,但建議您應先向相關公司主管人員錄音蒐證,將來才有機會還原真相,蒐證完畢後您可先向當地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請協調,協調不成再提出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或是訴請公司給付每月之應領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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