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婚姻、親屬 與監護 > 探視權

探視權

  • 林智群 (klaw)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8-30 11:25 
  • 文章人氣:187
  • 個人積分:15488
  • 律師評價:1004 │ 律師證號:95臺檢證字第7190號
  •  建議蒐證(錄影或拍照)後聲請改定監護

    把小孩爭取過來,這樣對方才會獲得教訓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8-30 21:35 
  • 文章人氣:136
  • 個人積分:103452
  • 律師評價:246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對方惡意不讓您探視小孩,並就該等適時蒐集證據,再行提出聲請改定監護。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