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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雨綢繆

  • 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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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07 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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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20女生  男生17因為住的地方不同男生決定要來我這邊男方家人也同意  不過我擔心如果來了他家人反悔或設陷阱給我   這樣誘拐未成年算成立嗎?

  • 林智群 (k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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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07 22:35 
  • 文章人氣:238
  • 個人積分:15488
  • 律師評價:1004 │ 律師證號:95臺檢證字第7190號
  • 你們是正常交往且你也沒有讓對方與家裡失去聯絡,不會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