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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權官司

  • 何明諺 (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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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09 11:08 最後編輯日期:103-09-09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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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1.請問妳男友現在有能力可以照顧小孩嗎?若有,則監護權本來就是妳男友行使,就要負起照顧小

        孩的義務。

    2.若真的無力照顧,則小孩的母親可以照顧嗎?如可,可改由母親任監護權人,由母親照顧。

    3.小孩是無辜的,請不要犧牲孩子的權益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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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何明諺 (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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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09 11:25 最後編輯日期:103-09-09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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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米妳好:

    1.我沒誤會妳的意思,我的原意就是要是小孩生母可以照顧,就改由小孩生母擔任監護人;

       不過妳已說小孩生母完全未照顧過,則此方法顯然不可行。

    2.男友家裡還有其他親屬可以協助照顧小孩嗎?如有,可由他們擔任小孩的監護人。

    3.如果男友家族真的無人可以照顧小孩,請速向當地社會局請求協助,由社會局協助向法院聲請

       選定社福機購為監護人給予小孩照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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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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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09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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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你好

    不好意思  我想  我真的敘述的不夠清楚

    1.小孩目前住在男友的姐姐家裡由祖母照料生活起居 而男友人在高雄上班

    2.前幾天男友回屏東家裡收到法院的函 通知祖母去聲請變更小孩監護權 目前小孩監護權在男友身上

    3.因小孩的戶籍原本在男友的戶頭裡 昨天法函裡面 附上的戶籍謄本 竟然未經男友同意 兩各小孩的戶籍已遷入祖母的戶頭裡

    我想請問的是

    1.此案若已由法院送往社會處 是不是需要等到社工去訪視後才能繼續進行

    2.若開庭 男友不出庭 監護權是否判給祖母那一方

    3.若監護權判定後 男友是否可以行使探視權 而不需經監護人同意

    4.此案是否有可能判定共同行使監護之權利

    至於小孩的親生媽媽 完全不在考量之內 因為離婚後 就再也沒行使過任何義務

    以上  問題過長  感謝回覆

  • 何明諺 (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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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09 11:49 最後編輯日期:103-09-09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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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米您好:

    1.法院會等社工訪視完,並作成訪視報告後才繼續審理。

    2.法院很重視訪視報告的結果,通常都依報告結果判誰適合擔任監護人。

    3.若法院判給祖母,則與小孩會面交往的方式要先約定好(例如約定要一日前電話通知監護人)。

    4.此案共同監護可能性不高,畢竟小孩爸爸無法確實履行監護人照顧小孩的職責。

    誤會您的問題,不好意思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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