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公司、勞資 > 約聘人員離職

約聘人員離職

  • 貓咪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9-12 19:08 
  • 文章人氣:1997
  • 個人積分:42
  • 您好: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是打工屬於約聘人員,今年暑假7月22日才開始上班打工,但因為我有接到國外的留學通知,我在9月10日有提出要離職工作未滿2個月,想問律師需提前幾天告知辭職才沒有違反勞基法,我沒有簽任何的約聘,只是公司的人員說我必須待到月底,如果我待到月底我就錯過了入學報到時間了,依據勞基法律師可以詳細的跟我說明一下嗎?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9-12 19:43 
  • 文章人氣:200
  • 個人積分:97358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勞基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而勞基法第十六條所規定之預告期間為「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即除非勞工之工作年資在三個月以下,否則其自請辭職應按其工作年資之長短遵守十日、二十日或三十日三種不同預告期間事先預告雇主。您工作未滿三個月,無預告期限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