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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案

  •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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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15 22:55 最後編輯日期:103-09-15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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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我跟朋友通聯有叫他要幫我買毒品  但是他被收押期間也承認了

    可是他筆錄說有講到要叫他買毒品給我  說我朋友要買的

    但是因為沒現金給他  所以通聯上監聽譯文   所說的毒品沒交易成功

    我去做筆錄也是這樣子說   但數量他說20公克   我說3公克

    是我騙她說朋友要買的  其實是我自己要吃  才沒交易成功

    另外有一個藥頭指正我帶他去賣給我朋友  毒品是我交易完  才把現金交給藥頭  我去做筆錄就說   我沒帶他去   是藥頭自己胡說八道

    到現在還沒出現購買人有出現說明跟我買毒品

    這樣子想請問   我上面部分會有意圖販賣而犯意聯絡

    下面問題會有幫助販賣的刑責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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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16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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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是為了販賣而買入毒品,仍然構成販賣毒品罪。倘若是為了幫助別人吸食還買入,則成立幫助吸食。還是必須依據筆錄做判斷。

    2、毒品案件動輒數年有期徒刑,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進行辯護較佳。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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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16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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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涉及幫助施用毒品,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7條規定:引誘他人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引誘他人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引誘他人施用第三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若您已被起訴,應先委任律師閱卷,了解起訴證據;若您尚未被起訴,仍於偵查程序,仍建議您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以釐清事實。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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