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子被撞
- 陳怡均 (陳怡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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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9-30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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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依民法第184條,主要是看「故意」或「過失」程度和因果關係等因素,因您沒停在停車格內,對於對方車損或可能涉有過失,惟詳細情形和賠償程度,要視現場情況而定。
至於報案,未必限於行為當時,事後在告訴期間內至警局做筆錄,亦有效力。
民法第184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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