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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

  • 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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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29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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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網路上買了東西

    收到時就不完整

    要求買家退費我寄回

    但我沒有用東西保護著就寄回去

    運送過程中刮傷買家要我賠償

    不賠就要告我,這樣是可以的嗎?

  • 何明諺 (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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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29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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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1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253號
  • 您好:

    若可證明商品損壞是運輸業者運送不當所造成,則依民法第634條規定應是業者負賠償責任,而不是寄件人。

    以上 拙見供參 謝謝

  • 事務所地址:高雄市鼓山區明華路315號11樓之1 / 電話:07-5525111/FB請搜尋「何明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