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婚姻、親屬 與監護 > 監護權

監護權

  • 大胖靜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9-29 23:58 
  • 文章人氣:484
  • 個人積分:10
  • 甲方和乙方因探視權調解委員會,甲方和乙方和解了,一個月乙方可帶小孩4天平日和4天假日,乙方要求第一、三週要帶五六日和第二、四週帶星期五,星期六回來。甲方只願意乙方固定帶星期二帶和乙方要求的第一、三週星期六和星期天。甲方和乙方的意見不一致,請問甲方應該怎麼解決。小孩今年9歲乙方執行探視權曾帶小朋友去KTV,請問乙方有違反兒少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