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前夫,去年6月到戶政辦理離婚,小孩2個監護權歸他,如今離婚1年多依舊住在女方家,因為他跟我爸還在工作,家人不忍心小孩,所以沒有很直接趕走他,如今我們都受不了這個人ㄌ,弟弟也氣到搬出去ㄌ,我跟他談要爭取一個小孩監護權 他不願回應我,我也跟他家人說,她們不願意幫助我,讓他兒子繼續住我家,也不管,還跟我說這是你們二個ㄉ事情,我們無法介入,不然你上法院訴訟!爭取!因為小孩,我已經不知道要如何做,來這尋求律師幫忙,解答。˙
您好,
若男方對您或家人有騷擾或暴力行為等,您可蒐集相關證據,依法向法院申請核發保護令,由法院強制他遷離。
或男方的行為對小孩有不良影響,不適於擔任監護人,基於小孩子的發展與成長健康,您可蒐集相關證據,依法向法院提出監護權改定訴訟,由法院指派您擔任小孩的監護人。
當然,如果能夠和男方達成協議並簽訂協議書,是最省事也最有效率的方式。
以上,敬請參酌。
建議發簡訊表示請他搬離你們家,不然就告他侵入住宅
至於監護權問題,
如果小孩是生活在你們家,法院通常不會變更小孩原來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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