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大人您好 我有一些問題法律問題想詢問一下之前有人在網路發表高雄氣爆事件的PO文 但是因為內容讓很多人撻伐..而我也在他的PO文裡發了這一張圖片 (圖片上有寫"我覺得你可以先吃屎"的字樣)請問這樣有構成公然侮辱嗎? 雖然我沒指名道姓 但是也不代表是在說PO文者..也許是其他留言的人..因為留言者當中 也有人用辭偏激的 我也看不太過去...並不是完全都是說PO文者而且這張圖我只是表達個人建議而已 並不是想侮辱任何人煩請律師大人幫我解答 真的感激不盡!!
雖沒有指名道姓,但您是發文回應某個人的文章,加上用的是「你」,這就很容易被認定是在指稱特定人的情形。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4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3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5 名 目前評價 25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590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486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712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104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