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毀謗、侮辱、妨礙名譽 > 提告對方【精神賠償 名譽損失賠償】

提告對方【精神賠償 名譽損失賠償】

  • EVAN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0-20 18:29 
  • 文章人氣:1535
  • 個人積分:26
  • 您好

    我要提告對方【精神賠償 名譽損失賠償】該如何自行提告(不委任任何人)

    流程該先如何?(例如:先到當地警察局備案..等)

    訴狀該如何自己寫?

    訴狀單哪裡可提供

    自行提告到一審結束整個流程需花費多少?

    感謝回覆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0-20 21:46 最後編輯日期:103-10-20 21:48
  • 文章人氣:242
  • 個人積分:104498
  • 律師評價:2471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撰寫民事起訴狀至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並繳交裁判費,約請求金額之百分之1.1,關於書狀可至各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詢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