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律師:
我打去地檢署書記官告訴我 收到簡易判決書 或判決書的時候 若無法出庭需要請假!!
但是我今天又打去地檢署為民服務詢問 他們卻說不需要請假?
想請問
1. 若在我出國期間 收到簡易判決書 一定需要本人到場嗎? 因為一下有人說要 一下有人說不需要~搞得我一頭霧水
2.若需要本人到場 如何請假? 資料可以由家人代拿嗎? 因為擔心需要本人當時已不在國內..
3.地檢為民服務說收到簡易判決書 是不需要出庭的 也不需要本人 只需要等待執行通知書下來即可? 是這樣嗎?
您好!
1. 簡易判決書上面並不會記載要求當事人到庭,所以並沒有請假的需要;
2. 如果您收到的是傳票或開庭通知書,上面才會記載應到庭時間、地點,若無法按時到庭才需要請假。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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