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們您好,
如果配偶將存證信函發至第三人且不相干的人(例如:同事、公司),將會構成毀謗,那當配偶執意要如此,將危害到我喜歡的女人無法工作(例如:公司收到這樣的存證信函評估後認為請她必須離職),也就等於造成她無法正常生活(無收入),此舉是否可以提告配偶並要求賠償。
如果你的太太所述並非真實,那有妨害名譽,可請求民事賠償,也有刑事責任,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縱使太太說之內容涉及真實,但此僅為私領域之部分,太太將信函寄發與第三人恐有妨害名譽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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