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以上與16歲以上未滿18歲發生性行為
- b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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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1-13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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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我21歲,對方是17歲的高中生,我們是同性交往,他很喜歡我,我跟他在一起很開心,但是他並沒有向他媽媽出櫃,當然他媽 媽也不知道我們在交往,我一直都很小心,也查過很多法律,但是我很怕他媽媽哪一天發現了會告我,我們有過幾次合意性行為,有插入式(他1我0)但都是體外 射精。他曾有到我家過夜一個晚上,在他媽媽同意下,但是他媽媽只以為他是去同學家住,基本上我們約會就是吃飯逛街看電影。我想請問律師,如果他媽媽要告我 的話告得成嗎?和誘罪?或是我和他發生性行為犯法嗎?希望能收到您的答覆,謝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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