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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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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19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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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33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643號
  • 在不變動離婚的前提下,可針對小孩監護、夫妻財產等事項,重新協議,但要注意協議內容不能違反法律的強行規定,以免因此無效,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手機:0983252498
  • 小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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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19 20:46 
  • 文章人氣: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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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如果只是要針對修改探視的時間,還有對於孩子的教育費,

    這樣應該不違法吧?